特别关注这三类高收入人群的涉税问题!
人群一:演员明星群体
比如近期出现的:1. 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对范冰冰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补交税款近8.84亿元。2. 郑爽“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3. 吴亦凡被拘,7月31日晚,北京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称,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4. 2021年8月13日,艺人张哲瀚被曝光多年前曾参加友人乃木神社婚礼及到靖国神社拍照而被封杀。5. 赵薇已在娱乐圈被全面封杀,赵薇多部作品被除名,所有相关作品已下架。6. 9月28日韩磊被前经纪人举报涉税务问题,中视金鼎(北京)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在社交媒体发布声明称,发现公司在代理著名歌手韩磊经纪业务期间,韩磊存在着大量少交或者漏交与其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敦促歌星韩磊尽快到税务机关补交应缴纳的个税税款。
人群二:网红主播群体
案例一:日前,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加大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征管力度,追征一名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前不久,在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平台对汇缴欠税数据的例行监测中,该局税政二股在系统内查询到,文化路税务分局有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有疑团。二股的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与文化路税务分局进行沟通,了解这笔税款的来龙去脉。接到这一信息后,文化路税务分局税务人员立即着手了解情况。户籍管理员多次与纳税人联系,但纳税人一直不接电话,随后工作人员又联系其任职单位,向企业了解该笔大额申报情况。单位财务人员说该纳税人为一名网络主播,已离职前往北京。经过税务人员对相关税收政策的宣讲,这家企业财务人员表示尽快通知到这名网红,积极配合做好追征工作。随后,这名纳税人和文化路税务分局取得了联系,当即表态服从税收管理,清缴税款。但是由于本人在北京,受银行限额的规定,税款不能一次性缴纳,需要逐日分批支付。截至目前,这名纳税人分15笔结清了税款,共补交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来源:郑州晚报)案例二:近期,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之中,对于查实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人群三:股权转让群体
自然人股权转让,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税务检查的重点。
案例:
2020年9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网站连发八个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吴晓佺与肖同春、林健、繆晓权、张树元、吴宜雄、徐守雄、温春保7人就“西安华东万和城项目”股权转让过程中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税款的行为拟对八人作出补缴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罚款合计1.39亿元的税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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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参考一:
202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税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参考二:
2021年04月29日税务总局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要求:以税收风险为导向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围绕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切,针对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废旧物资收购利用、大宗商品(如煤炭、钢材、电解铜、黄金)购销、营利性教育机构、医疗美容、直播平台、中介机构、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虚开(及接受虚开)发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以及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