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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新政|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点击数:1652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名词解释

1、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纳税人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

2、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二、简并原因

一是优化办税流程(“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一表申报、同征同管”);二是减轻办税负担(减轻填报负担,降低错误几率);三是提高办税质效(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三、申报方法

1、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1)统一采用《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一张纳税主表、一张减免税附表)。

(2)申报前先维护税源信息(信息无变化的确认后直接申报,信息有变化的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申报)。

(3)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时间(申报期之前或申报期内),征管系统根据已经登记的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申报表。

2、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1)新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2)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填写完附加税费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四、注意事项

(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1、提供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的方法

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提供税源信息(稳定税源: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一次填报,长期有效”;一次性税源: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

2、更正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的方法

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

3、其它

(1)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

(2)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

(3)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

(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增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表、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表、土地交易纳税申报表,合并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可以继续使用。

4、实施时间

在先期江苏、安徽、海南、重庆、宁波试点基础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国施行。

(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变化内容

(1)更名后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

(2)更名后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重新确认可用于抵扣时填报负数)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3)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变化内容

(1)更名后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

(2)将主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相关栏次名称调整(第2、5栏次名称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第3、6、8、14栏次名称调整为“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3、消费税申报变化内容

(1)将原分税目的8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整合为1张主表(包含销售情况、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三部分)。

(2)将原分税目的22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整合为7张附表(4张通用附表,1张成品油消费税专用附表、2张卷烟消费税专用附表)。

(3)系统自动带出申报表主表中的“应税消费税名称”“适用税率”等内容以及该纳税人需要填报的附表。

(4)企业在委托加工环节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再填报《代收代缴税款计算表》(填报各税种通用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

(5)从事润滑油生产业务企业,不再填报原《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系统将《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适用)》自动带出)。

4、实施时间

(1)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4个省市开展试点,根据试点情况,2021年适时在全国推开。

(2)按月度申报的纳税人,适用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4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适用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2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