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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凭证的六个误区!

发布时间:2021-04-07 点击数:1428

大家都知道,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想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就需要有能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凭证,即税前扣除凭证。每年,企业因为税前扣除凭证不合规导致纳税调整的还真不少。因此,今天我们来理一理关于税前扣除凭证的常见误区有哪些?

误区一:只要是500元以下支出,不需要发票就能税前扣除正解:需要注意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500元以下支出才能不需要发票税前扣除。1、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2、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误区二:银行手续费支出,未取得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正解:银行手续费也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切勿只用银行回单入账,应要求银行开具对应的发票。否则,会因无法税前扣除而造成公司损失。

误区三:只要有发票,就一定可以税前扣除

正解:税前扣除不能“唯发票论”,很多业务单凭一张发票并不能完全佐证的它的真实性。企业应该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比如:会议费的报销和税前扣除还需要附有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等资料,还要注意辨别是否有与会议无关费用列支。差旅费的报销,需要关注差旅费报销单内容是否填写齐全,餐饮、住宿、交通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地的发票,人员和人员名单是否与派出的人数相吻合。汽油费的报销,本公司账面上是否有车辆,加油费总额是否超过了车辆理论行车的最大油耗量。
    误区四:差旅费补贴,必须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正解:差旅补贴。无需发票,只需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合理的出差补贴制度,并附上证明真实、合法的凭证即可,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交通费、住宿费支付凭证等。与此类似的费用还有误餐补贴,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无需发票,附上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等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误区五: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必须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正解:这项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取得发票。凭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就可以税前扣除。

误区六:个人抬头的发票,一定不能税前扣除正解:有些个人抬头的票据,只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凭据,且是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例如以下情形:

1、员工因公出差的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中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发票、员工因公出差取得个人抬头的签证费。这些发票抬头都是个人,但都属于公司的经营行为发生的支出,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直接入账。

2、职工教育费范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比如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

3、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的费用票据。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取得开给员工个人的财政票据或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抬头的手机通信费发票等支出凭证大部分地区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如何才能合理的税前扣除呢,一般建议公司将通讯补贴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不需要职工提供发票,这样通讯补贴就可通过工资薪金直接税前扣除。